(2022年5月20日昌江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
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)
任 命:
谭凌云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;
陶美艳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;
曾翠敏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;
吴镇潭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;
肖忠娥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;
钟 佳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;
杨 帆、柴 军、李芳福、李锐敏、焦丽敏、王雄超、郭江顺、吉家慧、潘天涯、吴祥俏、罗开丽、李医斯、刘 辉、陈树铨、田雪凝、杨慧文、罗杰丰、陈朝江、付晶晶、陈 静、钟教伶、吴钟宏、王永雄、龙春露、廖代利、孙 敏、周 强、张寿福、 陈明常、王祖谋、陶 怡、钟 开、林尾现、刘娟娟、文英琼、陈晓红、王云进、李科会、李华良等39人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。
免 去:
李海山的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乌烈人民法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
谭凌云的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乌烈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
羊方的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