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7日上午,昌江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石碌召开。会议应出席代表181名,实到代表156名,符合法定人数。
会议现场(钟玉莹 摄)
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陈儒茂、何顺劲、方才健、林高凤、李世明、黄胜卫、蓝源、陈学良、符育恒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。
陈儒茂出席会议(钟玉莹 摄)
梁明、郑维利、梁泽、吴增荣、肖春奇、赵恒江、钟振强、陈雄等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。
会议表决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《昌江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》的决定、关于《昌江黎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的决议。
何顺劲主持会议(钟玉莹 摄)
陈儒茂强调,修订《昌江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》,制定《昌江黎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,是昌江顺应新时代新形势要求,推进立法工作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,也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、落实自贸港建设要求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,希望全县上下深入学习领会,全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,不断提升昌江法治建设成效。
代表举手表决通过各项决议(钟玉莹 摄)
陈儒茂要求,一要强化政治引领,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,会后要积极主动对接省人大,做好报批等相关工作,确保本次会议通过的两个条例尽快落地实施。二要主动担当作为,共同推动良法善治的昌江实践。县人大常委会要找到坐标、找准定位,生动鲜活地向群众普及宪法法律知识,促进代表履职;人大代表要发挥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;乡镇基层人大要积极推动两个条例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;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学习,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行使权力、履行职责。三要加强法律监督,促进法律法规落地落实。县人大常委会要创新监督方式,加大监督力度,发挥监督权威。人大代表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工作之中,切实做到解决问题、促进工作、形成合力。
何顺劲要求,县人大常委会和全体代表要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,主动聚焦社会民生痛点,关注社会热点,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“桥梁”作用,全面凝聚社会各界人士力量,守护好群众美好生活,以高质量履职彰显人大代表的时代风采,努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迈上新高度。
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闭幕。
记 者 / 钟玉莹 何国志 陈继泽
责 编 / 王礼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