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7日下午,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22次会议在县机关办公楼538会议室召开,传达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及全国、全省有关会议精神,部署贯彻落实意见。
会议现场(陈晨 摄)
县委书记陈儒茂主持会议。
会议传达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。会议指出,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全面系统深刻总结新时代巡视工作理论创新、实践创新、制度创新成果,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,是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根本遵循。要提高站位强学习,将学习成效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科学思路、有效举措,共同推动昌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。要明确职责强履责,稳妥有序推进巡察高质量发展,不断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、促进完善发展作用。要严格对标促规范,推动新部署新要求转化为生动实践,促进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。
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组织部长、全国老干局长、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。会议要求,要深刻领悟会议精神,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新要求、新目标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部署要求上来。要锚定目标加压奋进,在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、破解基层治理“小马拉大车”等方面加强探索实践,为昌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。要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,当好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第一方阵的排头兵,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组织工作取得新成效。
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党校(行政学院)校长(院长)会议和陈希同志海南调研讲话精神。会议要求,要在人才培养、经费投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县委党校有力支持,合力解决制约党校发展的各类问题,共同把党校办好。要抓好贯彻落实,坚持为党育才、为党献策,落实从严治校、质量立校要求,推动县委党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。要落实基本培训各项要求,有组织、有计划、有步骤地抓好各级各类干部培训,不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。
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。
记 者 / 陈晨 李锋
责 编 / 钟潇虹